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颁布实施以来,惠州检验检疫局按照广东检验检疫局和惠州市政府的统一部署,认真贯彻《条例》的各项要求,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
一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
(一)公开主要内容
2013年,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,法律法规规章类信息,计划统计类信息,财政人事类信息,业务工作类信息,执法稽查类信息等,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。
(二)主动公开形式
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,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,我局主要在局政务网站上(网址为:http://www.fzpsh.com)和有关科室公告栏上公布。
此外,对重要信息我局还通过报纸、广播等媒体发布;对与相对人权利义务联系密切的政府信息,我局在报检大厅等显明位置设立信息公告栏、电子信息屏等进行公开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惠州检验检疫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,可以采用电子邮件(电子邮箱:hzbgs@hz.gdciq.gov.cn)、信函(地址:惠州市仲恺大道〈惠环段〉277号,邮编:516006,收件人:惠州检验检疫局办公室)、传真(0752-2778899)等书面形式提出申请;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,可以口头提出。
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。
三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
我局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。
四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
2013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、诉讼和申诉。
五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重视、措施有力、落实到位,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: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向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;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;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,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规范,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。
今后,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,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,提高信息的知晓率,优化栏目编排和内容设置,更好地服务于社会;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;以社会关注度高、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,做好重要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,逐步探索形成长效机制;完善政府公开信息的内容体系,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;鼓励广大干部、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,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。
六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
我局2013年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。
七、下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
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,普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,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,我局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:(一)加强知识更新,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,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;(二)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宣传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》,不断提升我局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,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;(三)系统整合,提高网站服务功能。一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,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,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、信息与信息之间、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,尽量减少点击层次,提高网上服务效率。二是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,及时将涉及进出口企业和服务对象的信息公开发布,切实做好服务工作。
二○一四年三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