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
单位:惠州检验检疫局 编号:2016公01
被处罚单位名称(自然人姓名):致玮精机电子(惠州)有限公司
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:陈再万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惠检罚【2016】1号
案由:逃避检验
违法的主要事实:当事人于2015年12月进口了一批法定检验货物铁片,未依法向我局申请检验就擅自使用了该批货物。
行政处罚决定的种类:罚款
行政处罚的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三条。
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:自动执行 2016年4月25日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机关名称:bt365网站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:2016年4月14日
公开日期:2016年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