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宣传和贯彻执行检验检疫法律、法规;负责制订本局进出口消费品(消费品包括:纺织品服装、玩具及童车、仿真饰品、电动自行车等〈下同〉)、电线、电池、输美日用陶瓷等产品的检验监管工作发展规划、计划、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;
二、负责组织对局本部进出口消费品、电线、电池、输美日用陶瓷等产品按有关规定实施检验和日常监督管理;对在管进出口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实行分类监督管理;
三、协助对在管进出口企业的分类考核和日常监管;
四、协助对输美日用陶瓷生产企业认证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;
五、负责入境废物原料的管理工作;
六、负责轻工类表外商品监督抽查工作;
七、负责对全局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技术指导、咨询和监督管理;
八、承办上级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