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检监察科工作职责

2009-03-17

一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,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反腐败工作。

二、结合本局实际,拟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,检查指导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,提出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意见和建议;履行监督职能,采取多种形式建立监督制约机制,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。

三、负责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、反腐败斗争宣传教育和阶段性工作。依法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,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局党组的双重领导。按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,做好每年专项清理工作及统计上报工作。

四、负责受理信访举报工作。受理本局干部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控告、检举和申诉;依照党章和党的条例、规章,维护党员合法权利;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,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权利。

五、负责对反映、检举、控告本局处级以下干部的违纪行为进行初查核实。

六、负责对本局立案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案件进行调查、取证、核实,并提出处理建议,办理结案。

七、参与本局内部审计工作。

八、负责ISO9000体系中对顾客投诉的处理及顾客满意程度的测量工作,为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供依据。

九、承办党组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