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
单位:惠州检验检疫局 编号:2017公04
被处罚单位名称(自然人姓名):成垠电子(惠州)有限公司
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:成墉权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惠检罚【2017】4号
案由:未报经检验擅自使用进口法检货物
违法的主要事实:当事人于2016年12月19日进口一批法检货物电源线,货物到达惠州后,未依法报经我局检验就擅自使用了该批货物。
行政处罚决定的种类:罚款
行政处罚的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三条。
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:自动执行 2017年6月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机关名称:bt365网站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:2017年6月28日
公开日期:2017年7月